这是 [[20220417-21 天计划]] 中的第一本书,记录一下读书笔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最高法院[[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英文的标题是 Making our Democracy Work: A Judge’s View 可以看到这是布雷耶大法官多年的观察记录。
三句话总结书的内容
本书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 第一部分通过具体的案例介绍民众是如何建立起对最高法院的信任,并接受他们心中不认同的判决的过程。
- [[马伯里案]] 中确立了[[司法审查权]]
- 切诺基印第安人土地纷争中涉及到了「判决的可执行性」,如果一个判决没有人愿意执行怎么办?该案件确立了「同案同判」原则。总统动用权力破坏最高法院的判决执行,损害了最高法院的权威
- 1857 年,臭名昭著的 [[德雷德·斯科特案]]引发内战
- [[布朗案]] 终结了种族隔离,总统派兵保护黑人学生上学,司法至上的确立
- [[布什诉戈尔案]],证明了官员和人民已经逐步接受了最高法院的判决和宪法解释,已经形成一种习惯,哪怕内心不认同,也遵循最高法院的宪法解释
- 第二部分[[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提出了一些实用主义的宪法解释方法。
- 对国会立法,合理推断理性立法者的立法意图
- 对于行政行为,考虑相关法律的立法目的,兼顾行政分支的专长
- 解释与联邦主义相关的法律时,注重辅从原则
- 处理下级法院职能相关问题,考虑专门分工
- 处理最高法院与本院先例关系时,强调稳定性
- 第三部分,在解释与个人基本权利相关的法律是,注重价值判断与比例原则
启发或想法
自上一次美国提名大法官开始,已经陆陆续续看过不少的关于最高法院,美国宪政历程,大法官的相关传记也看了不少,但是这一本由大法官主笔的著作依然让我看到了一些不一样的内容。
虽然那些经典的案例在其他著作中也曾经被一遍一遍的分析,但都是旁观者的视角,[[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用全书的三分之一的篇幅列举了一个又一个经典案例来回答了一个问题,最高法院的信任是从何而来的。
可以看到的是最高法院从美国建国以来一步步走来并不顺利,也曾有过多次臭名昭著的判决,但是最高法院拥有[[司法审查权]],只要好好的利用这一个至上的权力,不过分迎合主流,为社会的少数群体发声,维护他们的权利,最高法院就可以一步一步慢慢地获得民众的信任。
而且可以看到的是,民众的权利也只有在最高法院,在宪法的保护下,才不会一步步被庞大的国家机器所侵犯,遇到不公和政府的权力扩张,可以随时通过最高法院去维护。
公民自由的要旨就在于,任何个人受到侵害,都有申请法律保护的权利
第二个与众不同的便是,在其他的著作中我们只能通过最后的判决以及判词来揣摩大法官的思考与想法,而这一部著作的第二部分,作者让我们窥探到了其判案的逻辑,以及内心的思考。
书中的第二部分更像是一个如何做法官的说明书,[[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讲述大法官应该怎么做才能赢得并延续公众对大法官的信任。
布雷耶大法官总结了一套实用主义法律解释方法。
- 不拘泥于法律条文起草的时代,应用到不断变化的现实中
- 解释先发时,充分考虑其他政府的职能能彼此之间的关系
司法权的存在一方面是为少数族群争取应得的权利,另一方面是防止政府,国会权力的无限扩张,而这两者本身就不矛盾,政府权力的扩张一定会侵害到个体权利。
民众对大法官的信任从何而来?
最高法院通过解释和裁判,尽职履责,促进宪法有效实施,从而赢得并延续公众对它的信任。
过分迎合主流政治势力的判决,会削弱甚至剥夺宪法对人民的保护,尤其是对非主流个人、群体的保护力度。[[德雷德·斯科特案]]
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
布雷耶认为,最高法院能实现制宪者心中切实可行的民主,推动宪法在实践中有效地运行。
如何界定个人自由?
[[比例原则]] 来平衡宪法价值观与实际利益诉求之间的冲突。
谁应该看这本书
对三权分立感兴趣,想要了解最高法院,以及大法官的人。
三个 Quotes
公民自由的要旨就在于,任何个人受到侵害,都有申请法律保护的权利。
公众的信任,并非自动脱胎于成文宪法的存在。它必须经过构建、打造,而且一旦形成,就必须永久维持。
我们的社会,自由是一项基本标准”,未经审判的拘押“即使有例外,也必须给予严格限制”。“值此最具挑战与最不确定的时刻,我国对正当程序的承诺正经受遭受最严峻的考验;也正是在这个时候,我们也必须在自己的家园,守护那些我们在海外为之浴血奋战的原则”
制宪先贤们试图创造的民主政体,能够维护自由,有效运行,并垂范久远。他们也意识到,确有必要由一个机构来守护宪法创制的法律边界。
《积极自由》中指出,如果公众不积极参与美国的政治生活,宪法对创制民主政体的影响将微乎其微。同样,如果公众仅仅因为不喜欢对宪法的某种解释,就恣意置之不理,宪法对实现切实可行的宪政民主之影响,也将乏善可陈。
当本杰明·富兰克林被问及制宪会议创立了什么样的政府时,他给出了那句著名的回答:“一个共和国,夫人,如果你们能好好维系它的话。”由此带来的挑战是,如何令我们继承的民主宪法,始终处于切实可行的状态。
司法独立是一个国家的基本理念。但是,当苏共一名党委书记打电话给法官,告诉他某个案子该如何裁判时,司法独立将荡然无存——因为某些潜在的惩罚是不言自明的,这个法官可能再没有像样的住房,子女也可能不会再得到很好的教育。